为强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的运行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平台安全、可靠、稳定、连续、高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包括综合管理、公共服务、电子交易、电子监管、电子保函等主要功能在内的综合性电子交易平台。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台的日常使用、系统需求开发、系统运行维护保障、数据库备份、系统安全管理等。平台运行管理遵循“规范性、实用性、安全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的原则,以“全程共享、全程受控、全程安全、全程无纸”为目标,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
第三条 网管科是平台的管理部门,负责平台工作的规划、实施、升级和维护服务。各业务科室负责各业务系统的日常管理与使用。
第四条 用户和密码管理。平台用户都必须通过用户和密码认证方可登陆后台。所有的使用者必须经科室提出正式申请,由网管科指定专人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开通系统账户及使用权限,包括账户和权限的变更和注销。
第五条 安全管理
(一)网络安全。由网管科牵头会同有关科室全面、系统地考虑整个网络的安全控制措施,明确规定有关网络的规划、实施、运作、更改和监控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网络安全状态进行持续监控,保存有关错误、故障和补救措施的记录。局域网内电脑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加装软件和硬件。
(二)数据安全。数据库管理员由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能为同一个人,数据库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服务支撑帐号进行日常服务支撑。保证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强化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三)应用安全。通过身份鉴别、访问控制、软件容错、资源控制等方式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维护。
(四)病毒防治。所有电脑均应统一安装性能优良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
第六条 机房管理
(一)机房安全管理。机房的电源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的服务支撑以及对电源电压、地线接地、环境温湿度、各种电缆走线、清洁度、防静电、防霉、防虫害、防火、防水、防易燃、易爆品、防电磁波等方面都应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房环境管理。机房附近不应有强电磁场、强震动源、强噪声源及所有危害系统正常运行的因素;机房必须保持清洁,排列正规,布线整齐,设备有序,使用方便;机房内核心设备与服务器必须配备UPS,至少保证断电情况下UPS可对核心设备与服务器持续供电30分钟;应监控及调节机房的环境条件,保证机房的温度在18-25摄氏度内;机房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通信设施和良好的防静电设施。
(三)机房内部管理。机房管理实施安全责任人制度;机房内严禁吸烟;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操作与自己不相关的设备;检修设备由相关人员进行,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第七条 本办法由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