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广元市市本级集中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严格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目录及标准》要求,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全面提升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服务水平。
二、 执行方式
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为三种方式执行: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定点采购、单项委托采购。
(一)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市级采购单位符合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要求的采购项目,通过 “广元电子商城”平台实施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业务规则和实施流程按照市财政局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市采购中心负责征集潜在供应商入库。
(二) 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和机动车保险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市采购中心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需求及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活动。
(三)单项委托采购。采购人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委托市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
1、实施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探索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适用范围。除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定点采购之外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
3.执行时间。原则上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在当年完成,采购计划备案表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市采购中心将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需求和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活动,未按要求推送采购计划备案表、提交采购相关材料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市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三、 执行要求
(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切实履行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做好采购预算申请、采购计划备案、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工作。委托市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推行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做好采购资料录入、委托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确认等工作。
(二)落实政策功能。各采购人应当积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委托市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时,应明确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执行措施;市采购中心将不断完善采购文件范本,确保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三)完善内控管理。各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积极发挥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各采购人应当加强对采购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市采购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升级电子交易系统,交易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要求。本次《目录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未来没有出台新的《目录及标准》替换本次发布的《目录及标准》,本次发布的《目录及标准》将长期有效。如实施方案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有冲突的,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为准。
四、 工作联系
为保障市级单位集中采购项目合规、高效执行,请市级单位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与市采购中心具体衔接办理本单位集中采购业务。
市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C区
联系电话:交易受理科 0839-5572872
交易组织科 0839-5572009
附件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
编码 |
品目 |
备注 |
|
A |
货物类 |
|
1 |
A02010103 |
服务器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2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3 |
A02010105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4 |
A02010601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
5 |
A02010604 |
显示设备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6 |
A0201060901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7 |
A020108 |
计算机软件 |
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的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8 |
A020201 |
复印机 |
|
9 |
A020202 |
投影仪 |
不包括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 |
10 |
A020204 |
多功能一体机 |
指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 |
11 |
A020207 |
LED显示屏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 |
12 |
A020208 |
触控一体机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等 |
13 |
A02021101 |
碎纸机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14 |
A020305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 |
15 |
A020306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含新能源汽车) |
16 |
A02051228 |
电梯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 |
17 |
A02061504 |
不间断电源(UPS) |
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18 |
A0206180203 |
空调机 |
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机式空调。不包括精密空调和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 |
19 |
A06 |
家具用具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通用办公家具 |
20 |
A090101 |
复印纸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
|
B |
工程类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 |
21 |
B0303 |
拆除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
22 |
B07 |
装修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
23 |
B08 |
修缮工程 |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
24 |
B99 |
其他建设工程 |
除单独的拆除、装修、修缮外,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其他建设工程 |
|
C |
服务类 |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级在30万元以上(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除外) |
25 |
C020399 |
云计算服务 |
指提供分布式计算、效用计算、负载均衡、并行计算、网络存储、热备份冗杂和虚拟化等计算机技术服务,以按需分配、弹性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计算资源与能力的服务 |
26 |
C030102 |
互联网接入服务 |
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
27 |
C05030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28 |
C050302 |
车辆加油服务 |
|
29 |
C081401 |
印刷服务 |
指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印刷业务 |
30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办公场所及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维护、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等的管理服务 |
31 |
C15040201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
注:①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②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应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发布执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前述所称“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是指采购人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采购品目汇总预算金额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其中“采购品目”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的《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采购品目名称”为准。所称“以上”,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