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纪律

【信息日期:2021-06-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开标由项目业主或中介服务机构、投标人、监督人等交易主体参加。

二、项目业主或中介服务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佩戴中心发放的工作牌开展开标工作。

三、所有参人员均应佩戴身份识别牌参加开标。

四、所有参与开标人员在开标场应主动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整到静音状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严禁吸烟,爱护公物,自觉维护交易现场秩序。

五、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如有质疑、投诉,可会后向项目业主或有关监督部门书面提出质疑、投诉或举报,不得在现场吵闹、滋事,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及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应全程参加开标活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