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2024年6月3日发布的“广元市经开区石龙及盘龙城市排洪渠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406588/XJSGY-2024-129)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1.第二章 第一条 第2款: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1.最高限价:¥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本次报价至少下浮50%。 |
修改为: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此价格为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50%所得,即:750000×50%=37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2.第二章 第一条 第4款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4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修改为: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9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武汉路14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383833232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邮 编:6280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2 13060078081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