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受广元市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建设项目人防检测服务采购(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EECG202406160/XJSGY-2024-114-2。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建设项目人防检测服务采购(第二次)。
3.采购人:广元市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3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根据《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建筑方案设计》该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为17491平方米,其中:人防急救医院有效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余部分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抗力级别为甲类6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ggfwpt/subpage.html)、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广元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y.swueecg.com/#/index)、《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的人防检测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9:00至2024年6月5日17:00(北京时间)。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费用¥300.00元/份,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谈判文件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阳光采购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以谈判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谈判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本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出具。
七、递交响应文件接收和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6月6日9:30-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9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兴安路康隆·财富旺角6幢17-1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123430055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2 13908122539
注:1.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
2.本项目的文件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开具。供应商在注册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邮箱。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请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或者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