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日期:2024-05-2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磋商公告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受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EECG202406422/XJSGY-2024-124。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

3.采购人: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预算金额:¥354,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肆仟叁佰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拟采购财务审计服务单位。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ggfwpt/subpage.html)、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广元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y.swueecg.com/#/index)、《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4日17:00(北京时间)。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300.00元/份,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阳光采购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以磋商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出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6月6日9:30-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9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苍溪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白鹤路27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8 0839 1122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8284003952


注:1.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

2.供应商在注册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邮箱。项目的文件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在项目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下载,或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