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广元城区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可研(含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信息日期:2024-05-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各有关供应商:

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嘉陵江广元城区段河道防洪治理项目可研(含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405979/XJSGY-2024-107)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 3.3 综合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因素“团队人员配置”对应的“评分标准”中:

注:①以上人员均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最近六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近六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购买磋商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新聘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②提供以上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人员不得兼任,若重复均不得计分。

变更为:

注:①以上人员均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最近六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近六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购买磋商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新聘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②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人员不得兼任,若重复均不得计分。

二、其他事项不变。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