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评估和办公设备及家具评估采购(包1)变更(补遗)公告

【信息日期:2024-04-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各有关供应商:

2024410日发布的青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评估和办公设备及家具评估采购(包1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403938/XJSGY-2024-071A)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二条中的出具带二维码的正式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负责变更为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负责”。

(二)采购文件第二条第(三)款中的成交供应商须于采购人提出评估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一式三份带二维码的正式评估报告”变更为“成交供应商须于采购人提出评估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一式三份正式评估报告”。

(三)采购文件6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一式    份带二维码的评估报告”变更为“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一式    份正式评估报告”。

二、其他事项不变。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