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2024年2月6日发布的“广元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401481/XJSGY-2024-040)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事项一: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第七条“2.支付方式”中的“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变更为“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
事项二:
本项目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由“2024年2月20日9:30-10: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4年2月22日9:30-1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2024年2月20日10: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4年2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磋商地点由“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4楼”变更为“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9楼”。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变更(补遗)日期:2024年2月19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4楼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8683339115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联 系 人:仲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5700567677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