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广元某部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CGY-W1001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预算79.4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石器路127号(市图书馆对面)。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0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C区4楼多功能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www.gyggzyjy.cn)和http://cgw.hb.jw/(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移动电话:1878123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