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招聘一供应商完成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事宜,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此次比价活动,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8500元;
2.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
二、项目编号:无
三、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为广元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主要内容包含面积约700平方米屋面防水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比价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提交的材料
凡具备相应资质要求且自愿参与者,请于2023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广元市利州区石器路127号现场报名,并领取比价表。
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应当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5.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必须通过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六、最高限价及比价方式
1.本次比价最高限价为:38500元,高于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2.2023年9月15日上午10时,由我单位组织所有报名单位在广元市利州区石器路127号评标室组织现场比价工作,按照“低价者中选”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遇有报价相同的情况,抽签决定成交单位。
3.比价表提交的外包装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公章)。
封套上应注明“在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 时前不得拆封”的字样。
4.采购人不接受未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价响应文件。
七、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信息交易中心(四川省•广元市)(http://gyggzyjy.cn/ggfwpt/subpage.html)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398362284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欢迎电话或现场咨询。
九、特别说明: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且需提供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按照我单位保密相关规定,比价公告未显示单位落款、印章、详细地址、对公账号等,实施采购以电话联系或到我单位现场对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