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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比价公告

【信息日期:2023-09-0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我单位拟招聘一供应商完成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事宜,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此次价活动,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8500

2.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为广元某部营房屋顶防水处理,主要内容包含面积约700平方米屋面防水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比价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提交的材料

凡具备相应资质要求且自愿参与者,请于202398日至9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广元市利州区石器路127号现场报名,并领取比价表

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应当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5.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资料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必须通过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提交比价表时需提供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六、最高限价及比价方式

1.本次比价最高限价为:38500元,高于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2.2023915上午10时,由我单位组织所有报名单位在广元市利州区石器路127号评标室组织现场比价工作,按照“低价者中选”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遇有报价相同的情况,抽签决定成交单位。

3.比价表提交的外包装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公章)。

封套上应注明“在            日北京时间        时前不得拆封”的字样。

4.采购人不接受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价响应文件。

七、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信息交易中心(四川省•广元市)(http://gyggzyjy.cn/ggfwpt/subpage.html)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398362284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欢迎电话或现场咨询。

    九、特别说明: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且需提供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按照我单位保密相关规定,价公告未显示单位落款、印章、详细地址、对公账号等,实施采购以电话联系或到我单位现场对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