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辖区国库支库业务代理银行招选公告 现将广元市辖区招选国库支库业务代理银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事项 代理国家金库苍溪县支库、国家金库青川县支库业务。 二、申请条件 申请代理国家金库苍溪县支库、国家金库青川县支库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批准设立,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内控机制健全,资金结算渠道畅通,核算工具完备。 (二)承诺获准代理后根据业务量大小和相关制度规定,在营业大厅设立独立的国库专柜办理代理国库业务。代理支库须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 XX 县(市)支库 (代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 XX 市XX 区支库(代理)”的吊牌或铭牌,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代理支库业务资格证”。 (三)承诺获准代理后按制度规定选好配足能准确、及时办理国库业务的专职、兼职人员。 (四)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条 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为拟具体承办该县(市)支库业务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如:XX 银行 XX 县支行)。申请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并保证材料真实性: (一)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 1)。 (二)代理支库业务申请书(见附件 2)。 (三)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3),包括机构基本情况、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资金结算支持系统情况、上两年度发生的资金案件情况、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等内容。 (四)《申请机构有关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 4)。 (五)上两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见附件 5)。 (六)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四、受理时限与方式 申请人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17:30 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国库科。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 582 号。 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等身份证明文件。 五、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依据、程序、期限及申请材料范本等,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方网站,查阅《四川省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查询办理进程或业务咨询可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国库科,联系电话:0839-3352708。结果公开查询见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方网站。 附件:1.申请材料目录 2. 代理支库业务申请书 3. 申请机构基本情况填制说明 4. 申请机构有关人员情况简表 5. 上两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