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奥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某部(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元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3-JQXCGY-F1001号
二、招标项目:广元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全年共计约200万元,此项目采购单价(最终结账以实际供货为准)。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奥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恒业锦城三期13楼10号)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公司营业执照、介绍信、报名表(附件下载)扫描发送至邮箱240715313@qq.com,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该邮箱回复的报名成功及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后视为该供应商已按规定报名成功(报名缴费方式以邮箱回复为准)。注:该报名资料将作为本次报名备案依据。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奥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恒业锦城三期13楼10号开标室(政务中心建行对面))。
九、公告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yggzyj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采购人:某部
联 系 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77 2655 555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奥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恒业锦城三期13楼10号(政务中心建行对面)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0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