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镇“一庭芳景”安置房工程项目 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19】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 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2项目地点: 剑阁县普安镇
2.3项目规模: 新建“一庭芳景”安置住宅楼,建筑面积5448㎡,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2.4项目总投资: 2255万
2.5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招标估算金额: 以实际招标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2日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2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剑阁剑州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剑阁县剑门大厦11楼
联系人: 陈继先
电话: 19981840814
传真: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