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剑阁县2019年柳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剑阁县人民政府以剑府函〔2018〕12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
2.2项目地点:元山镇
2.3项目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6km2
2.4项目总投资:1005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资金
2.6招标估算金额:986.68万元
2.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苗木采购代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招标竞争、符合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请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5月10日9时30分,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jy. 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0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www.gyggzyjy. 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隆庆街132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13981243011
传真: 0839-6600278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