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01号
四川省2018年第一批省级投资苍溪县白桥镇云峰镇龙王镇雍河乡等3个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招标补遗如下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2,条款名称 投标报价,编列内容:“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照不低于20.00%(如:20.01%、20.02%)的比例下浮报价。招标人根据工程量大小、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确定最低下浮比例为 ”。现修改为:“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照不低于20.00%(如:20.01%、20.02%)的比例下浮报价。招标人根据工程量大小、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确定最低下浮比例为 20.00% ”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