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川县10个重点镇及竹园经济开发区污水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 以 青发改发【2017】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财政支持、业主自筹、申请中央预算内及其他渠道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 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青川县竹园等10个重点镇场镇
2.3 项目规模: 青川县竹园等10个重点镇新建总规模日处理污水能力1.25万立方米的处理设施,新建10个重点镇及竹园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69.8公里
2.4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
2.6造价咨询招标估算金额(一期): 260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 资格 乙 级;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1月7日至 2018 年11月13日09时0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月13 日 09 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川县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青川县华西小区步行街
邮 编:6282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839-6052800
2018 年11 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