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普安闻溪河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18〕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2项目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2.3项目规模:污水管径为1200mm管道2680米,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7个,河滩地面C20*15cm厚混凝土硬化处理1500㎡等。
2.4项目总投资:970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招标估算金额: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招标代理 资格 暂定级;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15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0日15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学武
电话:13458133859
传真:0839-6622212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