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昭化区大寨水库库周交通恢复工程已由昭化区发改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 昭发改发﹝2018﹞1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代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广元市昭化区大朝乡孟江村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总里程2.705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7.5m,其组成为:7.5m路基,0.5m 土路肩+2×3.25m 行车道+0.5m 土路肩(硬化加固),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荷载。本项目路基挖方70170方,填方23742方,路基防护12740.3方,平面交叉 1 处、新建桥梁106米/1座。
2.4项目估算总投资:2728.04 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
2.6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728.04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须进入“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具备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及以上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招标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09时 30 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京兆路6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昭化区葭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543号
邮 编:628021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839-6280112
移动电话:
传 真:
2018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