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广元市拘留所、广元市公安局禁毒情报中心、广元市反恐训练基地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 以 广发改函〔2018〕134、136、135、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及其他渠道,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公安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代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元市公安局
2.2 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
2.3 项目规模: 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建筑面积6730M2及附属工程 、广元市拘留所新建建筑面积4546 M2、广元市公安局禁毒情报中心新建建筑面积900 M2、广元市反恐训练基地新建建筑面积800 M2以及训练场4500 M2等。
2.4项目总投资: 9123 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及其他渠道
2.6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6187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须进入 “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资格 乙 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招标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 14 时00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 14 时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公安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45号
邮 编:628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839-5201146
传 真:0839-5201135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