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普安、下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 剑发改发【201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招标代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2.2 建设地点: 剑阁县普安镇、下寺镇
2.3 项目规模: (一)剑阁县沙溪组团棚户区(城中村)建设内容:道路、广场、停车场硬化工程17450㎡,绿化1206㎡,管网工程335m;(二)普安镇印刷厂棚户区(文峰家园)建设内容:道路、广场、停车场硬化工程8893㎡,绿化3302㎡,管网259m;(三)普安镇三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内容:道路335㎡,人行道砖1341㎡,管网工程646m等。
2.4项目总投资: 1020.01 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
2.6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020.01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须进入 “广元市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具备招标代理 资格 暂定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招标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自发出招标公告之时起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 15 时30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15时 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剑阁县建设大厦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魏涛
电 话:
移动电话:15883973456
传 真: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