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竞买人:
现对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510802010024GB000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广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第三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10.其他规划要求: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广自然规条〔2021〕020号(详见《南河片区蜀门南路以东敬国路以南原农产品交易市场及周边部分用地规划条件及用地界线图》)”变更为:“10.其他规划要求: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广自然规条〔2021〕022号(详见《南河片区蜀门南路以东敬国路以南原农产品交易市场及周边部分用地规划条件及用地界线图》)”。
二、《广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第九条注意事项(十二)特别说明事项(以下事项竞买申请人须同意并以承诺书的形式作为报名资料之一提交)“11、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广自规条〔2021〕020号文件中关于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界限、配套设施等要求以及《广元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业态管理合同》的要求。”变更为“11、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广自规条〔2021〕022号文件中关于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界限、配套设施等要求以及《广元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业态管理合同》的要求”。
三、格式五“11、我已认真阅读广自规条〔2021〕020号文件中关于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界限、配套设施等要求以及《广元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业态管理合同》的要求。”变更为“11、我已认真阅读广自规条〔2021〕022号文件中关于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界限、配套设施等要求以及《广元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业态管理合同》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不变。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