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拍告〔2024〕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首次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青川县竹园镇LS08-08-01地块 | 青川县竹园镇梁沙组团 | 17346 (约26.05亩) | 零售商业(兼容旅馆和商务金融用地) | ≤50% | ≥1.0且≤3.0 | ≥20% | 地上≤80, 地下≤9 | 40 | 1618 | 324 | 5 |
青川县竹园镇YQ14-03地块 | 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产业园 | 434(约0.65亩) | 供燃气用地 | ≤40% | ≤0.6 | ≥ 20% | ≤9米 | 50 | 18 | 4 | 2 |
二、竞买资质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8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和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4年11月2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9日10:00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六、媒体及公告网址:广元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gyggzyjy. 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电话:0839-7203009、0839-7203938
联 系 人:唐先生、秦女士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 41010 40013 246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2339、1994077342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