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青川县黄家湾玻璃用砂岩矿交易公告[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24-09-0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青川县黄家湾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告〔202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挂牌方式组织实施青川县黄家湾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川县黄家湾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

矿种:玻璃用砂岩矿

地理位置:青川县七佛乡桂佛村

面积:0.27km2,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X

Y

拐点编号

X

Y

1

3578466.00

35527394.00

6

3577949.00

35527527.00

2

3578322.00

35527558.00

7

3577627.00

35527222.00

3

3578234.00

35527473.00

8

3577908.00

35526874.00

4

3578149.00

35527575.00

9

3578099.00

35527164.00

5

3577984.00

35527483.00

10

3578290.00

35527257.0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空白区新设,未动用

开采标高:+1148m~+850m

可采储量:515.7万吨

拟出让年限:13.2年(具体年限按采矿权人编制评审备案后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起始价:3292.75万元

四、竞买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竞买人需承诺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生产技术等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1011日上午9时至20241023日下午17:00时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须于20241091730分前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gy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免费下载出让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咨询电话:0839- 5572872

2.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的竞买人须提供金额不低于起30%987.825万元)且担保时间不短于7个月的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担保函应明确申请人竞得后,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违约经济责任。保函受益人为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3.本次挂牌出让实行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纸质资料),报名资料须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109173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gy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报名资料,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系统不予接受。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申请人提交虚假报名资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咨询电话:0839-8260765)。

4.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审查将于北京时间20241010日上午12:00由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41010上午12: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本次挂牌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挂牌竞价时间为20241011日上午9时至20241023日下午1700时止。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使用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同上)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技术咨询电话:0839-5572552)。

6.在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会转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规则为180/次,即每次报价后,自动延时180秒,如在180秒内无新报价,则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竞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竞价,每次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不低于政府出让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风险提示:竞买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资料,自行对矿业权出让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矿山建设、开采、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及影响因素,并在申请报名时,按要求提供以下事项的风险责任承诺书。

1.本次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采矿范围内涉及的用地、用林、道路及地面附着物等问题,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亦可委托青川县人民政府开展青苗补偿、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对矿业权出让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亦可向矿权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阅出让标的物的地质勘查资料,详细了解矿山建设、开采、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及影响因素,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资源储量不符、不满足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延长出让期限等要求。

3.本次挂牌起始价以采矿权保有资源量评估得出,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可采储量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竞得人不得以竞得保有资源量与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可采储量不一致而要求出让人退款、索赔等。同时竞得人需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并完成基金缴存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4.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项目开工建设前,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林地使用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5.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年内投入采矿,在投产2内建成绿色矿山并入库绿色矿山名录,否则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如在服务年限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服务年限期到期的,均需要停止采矿活动。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延续,由审批登记发证机关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决定。

8.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因资金、生产技术条件等因素导致矿山长期停工停产,经主管部门认定属于违约情形的,需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联系电话:青川县自然资源局:0839-7203891。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呢中心:0839-7205989

、媒体及公告发网址:广元日报、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http://ky.mnr.gov.cn/)、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http://zrzy.cng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所有

、联系方式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39-7203891、17742883701

 

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839-7205989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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