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日期:2023-06-2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拍告〔202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

青川县

青川宾馆地块

7721.48

(约11.58亩)

旅馆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

≤35%

≥1.0且≤3.0

≥30%

地上住宅≤36米,酒店≤50米,地下≤9米

商业40年,住宅70

2709

542

10

青川县青溪镇QX-A-01地块

5016.80(约7.54亩)

零售商业 用地

≤40%

≤2.0

≥30%

≤24

40

408

82

10

 注:1.青川县青川宾馆地块带方案设计出让;

2.青川县青溪镇QX-A-01地块含地面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固定价13432627.17协同地块一并出让

二、竞买资质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6212023713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621日至2023713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71317(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71318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714上午10:00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媒体及公告网址:广元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gyggzyjy. 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电话:0839-72030090839-7203938

人:严女士、秦女士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 41010 40013 246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623391994077342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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