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土资挂告【2018】0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 |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1 |
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产业园3#-1地块 |
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产业园 |
28515.3(约42.77亩) |
工业用地 |
≤20% |
≥1.0 |
≥30% |
50 |
55 |
274 |
5万元/次 |
2 |
青川县竹园镇HS02-02地块 |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产业园 |
9542.28(约14.31亩) |
工业用地 |
≤20% |
≥1.0 |
≥30% |
50 |
20 |
96 |
5万元/次 |
3 |
青川县竹园镇HS02-09地块 |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产业园 |
10281.06(约15.42亩) |
工业(仓储)用地 |
≤15% |
≥0.7且≤1.5 |
≤55% |
50 |
20 |
99 |
5万元/次 |
二、竞买人资格: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②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或自身原闲置土地或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特别说明:两年内若竞得人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2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将无偿收回土地,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不予补偿(可以自行拆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到青川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6日9:00时至2018年12月25日17:00(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到青川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2月2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一楼拍卖大厅);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00至2019年1月7日17:00(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公告网址: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
九、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纳帐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9-7203009
联 系 人:唐先生、邓女士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支行
账 号:2229 4101 0400 13246
青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