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信息日期:2021-10-2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项目编号
    51080120210014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广元市峰帆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太阳村(川北国际汽车城)
    中标(成交)金额 4576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1,制造商家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型号为CA6472HA6T,数量为1辆,单价为21.08万元,总价为21.08万元。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2,制造商家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CSA6511ZEAP,数量为1辆,单价为24.68万元,总价为24.68万元。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强、孙文国、孙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不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到场签到表、关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函见附件。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翠云路 135 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杰;联系电话:1996119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 50 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 区四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9-557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杰
        电话: 1996119808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