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广元市交通运输局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资格预审更正公告(第一次)[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2-07-2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012022000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资格预审公告

更正原因:

因系统在抓取采购需求中相应关键字自动生成资格预审公告时,未抓取上级标题(不允许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导致在资格预审公告仅有“(2)广元市市级及利州区、朝天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或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与实际要求不符。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13700056,更正为:0839-3269173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81287708,更正为:0839-5572009

原公告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附件,更正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原公告合同包1(合同包一)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广元市市级及利州区、朝天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或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最近连续三年(2019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后相应年度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等,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1)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附注等,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反应的企业净资产为外币,则应以财务审计报告年度末汇率进行折算,并加以说明。 (3)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4)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此财务状况承诺函。;(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5)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资格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国内银行信用评级AA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资格的承诺函;2、投标人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截图(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投标人提供国内银行信用评级AA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6)投标人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需提供对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提供,且其余成员方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其在本项目中的资本金出资额)。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的对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提供,且其余成员方须提供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其在本项目中的资本金出资额的对应证明文件)。;(7)1、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最低不得为0)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 (3)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牵头方所提交的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否则,申请无效。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否则,相申请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 5、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减少、更换)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及变更联合体牵头方,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适用); 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更正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广元市市级及利州区、朝天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或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允许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最近连续三年(2019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成立不足三年的,成立后相应年度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等,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①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附注等,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反应的企业净资产为外币,则应以财务审计报告年度末汇率进行折算,并加以说明。③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④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此财务状况承诺函。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资格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国内银行信用评级AA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资格的承诺函;②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截图(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③投标人提供国内银行信用评级AA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投标人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需提供对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提供,且其余成员方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其在本项目中的资本金出资额)。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的对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投融资责任的成员提供,且其余成员方须提供202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其在本项目中的资本金出资额的对应证明文件)。 (7) 1)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最低不得为0)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牵头方所提交的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否则,申请无效。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否则,相申请无效。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与公开招标。5)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减少、更换)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及变更联合体牵头方,否则按照废标处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①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适用);②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0728

三、其他补充事项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1)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记后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2)未注册办理的申请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注册后,跳转登录至广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记后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成功方能视为报名成功,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利州区人民路南段78

联系方式:0839-3269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

联系方式:0839-557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839-326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