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中央峰景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件一、二)第二次的更正通知
各投标人: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包件一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正:
将第2项“技术指标和配置55%”中第2点“2.松木、304缓冲阻尼铰链在近三年获得省级或者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带二维码的原材料检验报告的得6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更正为:“2.松木、304缓冲阻尼铰链在近三年获得省级或者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带二维码的原材料检验报告的得6分,缺一项扣3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二、其他内容不变。更正的事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