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中央峰景幼儿园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通知
各投标人: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二项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包件一的相关参数做如下更正:
1.将功能室 食育工坊 三本烘焙区课程教案(小中大班)的数量及单位“1本”更正为:“1套”;
2.将功能室 食育工坊 三本面艺区课程教案(小中大班)的数量及单位“1本”更正为:“1套”;
3.将功能室 食育工坊 三本磨坊区课程教案(小中大班)的数量及单位“1本”更正为:“1套”。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二项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包件二的相关参数做如下更正:
1.将舞台音箱 ★电脑一体机 中第15点“15、服务:提供一诺闪修及数据拯救服务;一诺闪修:当日下午4点前报修,下一自然日24点前修复,若没有完成修复,则为客户免费赠送延迟日数对应的月度延保服务;数据拯救服务:3年之内,面向HDD/SSD,针对其软件原因或硬件原因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提供1次免费的尝试性故障硬盘(单盘)数据拯救服务,若未恢复则不计次数”删除。
三、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二项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包件三的相关参数做如下更正:
1.将食堂设备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第3点中“提供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第4点中“提供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都删除。
2.将食堂设备 平冷工作台1 第5点“▲5、产品符合ISO1992-2:1973或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具有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址及截图”删除。
3.将食堂设备 平冷工作台2 第5点“5、产品符合ISO1992-2:1973或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删除。
4.将食堂设备 平冷工作台3 第5点“5、产品符合ISO1992-2:1973或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删除。
5.将食堂设备 平冷工作台4 第5点“5、产品符合ISO1992-2:1973或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删除。
6.将食堂设备 和面机 第4点“4、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保障: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第6点“6、和面机系列产品符合国家EN453:2000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址及截图。”都删除。
7.将食堂设备 绞切肉机 第4点中“▲4、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第5点中“▲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706.1-2005及GB4706.38-2008,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都删除。
8.将食堂设备 切菜机 第4点“4、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806.11-2016、GB4806.7-2016、GB4806.9-2016,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第6点“6、切菜机系列产品符合国家IEC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址及截图。”都删除。
四、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包件一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正:
(一)第1项报价分值“30分”更正为:“34分”,其他相关数值相应修改成“34”。
(二)第2项“技术指标和配置54%”更正如下:
1.第4点“投标人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品质验证证书(儿童床、儿童椅、儿童桌、儿童家具、校用家具、教学家具)的得6分,缺一项扣1分。”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品质验证证书(儿童床、儿童椅、儿童桌、儿童家具、校用家具、教学家具)的得6分,缺一项扣1分。”
2.第5点“投标人获得人类工效学认证(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架)、标准课椅)的得4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获得人类工效学认证(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架)、标准课椅)的得4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3.第6点“投标人具有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的得2分。”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中的制造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的得2分。”
4.第7点:“投标人具有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包含:儿童家具、校用家具、教学家具、儿童床、儿童桌、儿童椅的家具定制服务)的 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包含:儿童家具、校用家具、教学家具、儿童床、儿童桌、儿童椅的家具定制服务)的得3分,缺一项扣0.5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三)第3项“履约能力9%”更正如下:
1.第1点“投标人具有CQC中国III型环境产品声明评价证书(木制办公家具、沙发)的得3分, 缺一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CQC中国III型环境产品声明评价证书(木制办公家具、沙发)的得3分, 缺一项不得分。”
2.第2点“投标人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诚信产品证书的得2分。”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诚信产品证书的得2分。”
3.第3点“投标人获得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评价证书(覆盖范围包含: 儿童家具、校用家具、教学家具、实木家具、木质家具、书架的设计开发、制造、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所涉及的社会责任管理活动)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删除。
4.第4点“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删除。
5.将履约能力分值“9分”更正为:“5分”。
(四)第四项“售后服务5%”中第2点“投标人具有七星级(卓越)及以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包含木质家具、实木家具、教学家具、儿童家具、书架、课桌椅)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七星级(卓越)及以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包含木质家具、实木家具、教学家具、儿童家具、书架、课桌椅)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五、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包件三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正:
1.第1项报价分值“30分”更正为:“33分”。
2.第2 项技术指标和配置更正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42分。▲项技术参数共计18项,一项负偏离扣1分;非▲项技术参数一项负偏离扣0.05分,最多扣24分。”。
3.第4项履约能力第5点“5、所投切菜机产品制造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删除。
4.第4项履约能力分值“16分”更正为:“13分”。
六、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 09:30(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6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
七、其他内容不变。更正的事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