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鹤龄小学校附属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第二次)询价采购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08-0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08232021000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鹤龄小学校附属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
一、将询价文件第一章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获取时间:2021年8 月 3日至2021年8 月6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10 日9:30(北京时间)”更正为“获取时间: 2021年8 月 3日至2021年8 月12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18 日9:30(北京时间)”。 二、将询价文件第四章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且本人签字。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更正为“1.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且本人签字。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供应商已依法缴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一份(原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
    更正日期 2021年08月05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37.9680万元。二、备案登记号:剑财采备案2021-66。三、监督部门:广元市剑阁县财政局;电话:0839-6600596。四、 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老师;联系电话:1878124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元市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839-6624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管老师
    电话: 18781241510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