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四川省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盘龙机场终端南山净空开挖区生态修复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05-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盘龙机场终端南山净空开挖区生态修复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盘龙机场终端南山净空开挖区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CS〔2021〕003号)”作如下更正:

一、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第四条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更正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

二、取消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4)四川省外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取消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的“(4)四川省外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四、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内容更正为:“(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且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又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可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且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又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且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又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但应当要求供应商履约时具备相关能力即可,不得采取要求供应商事先拥有或者租赁相关设备排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获得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得只要求提供或者只认可其中一种或者几种途径和方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且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又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但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供应商在履约时具备条件的,不得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具备条件;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形式等证明其具有满足该项要求的,不得只要求提供或者只认可其中一种或者几种途径、方式、形式等)。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中级或以上职称。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注:以上材料均须电子签章。

五、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的“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两面均应扫描)或护照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原件扫描件)时才能生效。”更正为“说明:上述材料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时才能生效。”

六、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更正为:“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延长至2021年5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更正为2021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其他事项不变。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黄琳  18011159615               

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杨先生   0839-5574065(带传真)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