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大病保险承办单位采购(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18-12-0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20181129日发布的“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大病保险承办单位采购(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CGK2018053号)作如下更正

一、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服务要求第六点*6.广元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盈亏结算办法:根据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201811日—20201231日期间出院病员和门诊特殊疾病二类符合支付规定的大病保险费用,实际净赔率低于中标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的资金结余额,按50%比例返还医保基金;实际净赔率低于中标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上的资金结余额,全部返还医保基金;实际净赔率高于100%时,在100%110%之间的亏损额,医保基金分担50%,超过110%以上的亏损额,医保基金不再分担。”更正为“*6. 广元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盈亏结算办法:根据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净赔付率为95%201811日—20201231日期间出院病员和门诊特殊疾病二类符合支付规定的大病保险费用,实际赔付率低于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的资金结余额,按50%比例返还医保基金;实际赔付率低于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上的资金结余额,全部返还医保基金;实际赔付率高于100%时,在100%110%之间的亏损额,医保基金分担50%,超过110%以上的亏损额,医保基金不再分担”。

二、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六条报价测算数据“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15760人,医疗总费用76147万元,基本医疗报销503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5339万元,享受大病保险60281人次”更正为“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15760人,医疗总费用76147万元,基本医疗报销5033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5339万元,享受大病保险60281人次”。

三、补充报价测算数据明细。(详见电子附件2015-20181-10月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赔付情况表)。根据采购人要求,各投标单位数据下载后,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泄密。如有发生,由泄密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不变。

五、本次修改内容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全文刊载,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田莹  13981299769              

采购代理机构:宁女士   0839-5572009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