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2018年11月29日发布的“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大病保险承办单位采购(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CGK〔2018〕053号)作如下更正:
一、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服务要求第六点“*6.广元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盈亏结算办法:根据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病员和门诊特殊疾病二类符合支付规定的大病保险费用,实际净赔率低于中标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的资金结余额,按50%比例返还医保基金;实际净赔率低于中标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上的资金结余额,全部返还医保基金;实际净赔率高于100%时,在100%—110%之间的亏损额,医保基金分担50%,超过110%以上的亏损额,医保基金不再分担。”更正为“*6. 广元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盈亏结算办法:根据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净赔付率为95%。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病员和门诊特殊疾病二类符合支付规定的大病保险费用,实际赔付率低于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的资金结余额,按50%比例返还医保基金;实际赔付率低于净赔付率10个百分点以上的资金结余额,全部返还医保基金;实际赔付率高于100%时,在100%—110%之间的亏损额,医保基金分担50%,超过110%以上的亏损额,医保基金不再分担”。
二、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六条报价测算数据“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15760人,医疗总费用76147万元,基本医疗报销503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5339万元,享受大病保险60281人次”更正为“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15760人,医疗总费用76147万元,基本医疗报销5033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5339万元,享受大病保险60281人次”。
三、补充报价测算数据明细。(详见电子附件2015年-2018年1-10月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赔付情况表)。根据采购人要求,各投标单位数据下载后,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泄密。如有发生,由泄密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不变。
五、本次修改内容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全文刊载,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田莹 13981299769
采购代理机构:宁女士 0839-5572009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