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2022年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及药品采购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ZCCS〔2022〕009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及药品(第二次)采购。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预算金额6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对辖区范围内的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嘉陵街道办事处、上西街道办事处、雪峰街道办事处、南河街道办事处、万缘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广元经开区下西坝街道办事处、袁家坝街道办事处等9个街道办事处和盘龙镇公共区域(不包括农村)进行病媒生物防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行业:其他未列明业。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以下方式邀请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上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期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计算。
□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了XXXX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提供有效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药品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书》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标准。
9.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0时至2022年4月2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1)已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公章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登记后免费下载磋商文件;(2)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公章的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注册(主体类型: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公章后登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资格不能转让。﹝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办事指南﹞。磋商文件下载成功方能视为报名成功。
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
九、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公章、加密后生成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到系统中。逾期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提交的系统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电子化交易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评审等环节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启响应文件、磋商过程、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
十一、响应文件解密、开启时间
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从“在线开标”菜单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在线开标,并在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后,35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将视为放弃投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全部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磋商小组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
十二、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磋商:
1.在线方式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操作要求,使用其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参加磋商。
2.线下方式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操作要求,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在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三楼交易评审区参加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二段56号。
联 系 人:曾玲。
联系电话:13881217205。
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四楼
磋商文件咨询:交易组织科,杨先生,0839-5574065
开评标活动咨询:交易评审科,张先生,0839-5572006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系统技术服务: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