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GK﹝2022﹞00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仪器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预算金额5406201.93元(其中包一1986182.73元;包二3420019.2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仪器设备进行第二次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包XX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包XX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第【】种情形(可多选):
第一种情形: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第二种情形: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未进行合同分包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说明:此项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包一、包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2年1月26日0时至2022年1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已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登记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注册(主体类型:供应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后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办事指南)。招标文件下载成功方能视为报名成功,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gyggzyjy.cn)。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应与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上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登录,报名后下载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九、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从“在线开标”菜单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在线开标,并在主持人下达解密指令后,35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将视为放弃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www.gyggzyjy.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二、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投标人的事项(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十四、电子化交易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发出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审等环节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
投标人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广元市树人中学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778号
联 系 人:张禄平
联系电话:18981292200
采购代理机构: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四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74065(带传真)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技术电话: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