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沙州镇人民政府2号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以下简称“广元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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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8222021000162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沙州镇人民政府2号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2989473.1 | ||
最高限价 | 2780209.983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5个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加,视为无效响应。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4.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到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以下简称“广元交易平台”) | ||
方式: | (1)已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yggzyjy.cn:81/TPBidder/memberLogin)登记后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2)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在广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yggzyjy.cn:81/TPBidder/memberLogin)注册(主体类型: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后登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不能转让。﹝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通知公告栏﹞。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成功方能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为供应商生成一个代码编号,用于公示被抽中的供应商,该编号具有唯一性。采购资格不能转让。 注:1.现场解密签到时,除公司授权人外,不允许其他人代签,否则视为该公司未签到,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本项目由采购人实施资格审查。 2.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本项目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采用随机抽取确定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随机抽取过程应有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5 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谈判。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新组织采购活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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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1年08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供应商须携带CA数字证书到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现场解密并签到,未按规定到现场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8月12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QZCJB[2021]110号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沙州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青川县沙州镇场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6283995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广元市青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598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电话: | 176283995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