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现做出相应调整,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历天;建筑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方案设计批复5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自方案设计审查合格之日起 80日历天。
更正为: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历天;建筑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方案设计批复7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自方案设计审查合格之日起90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 。
更正为: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2021年至2023年 |
更正为: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年至/年 |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专用合同条款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允许专项分包,不允许转包。
更正为:
专用合同条款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5.为便于投标人了解项目情况,制作投标文件,现将招标人对设计要求的相关资料上传。
6.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投发置地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