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1条“履约担保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变更为:“履约担保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7%”
2、本项目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变更为: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10 |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得 6分,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4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
其他监理人员 | 10 | 1、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得5分,本项满分5 分; 2、监理员1名:具有监理业务培训证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以上相关人员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人员不重复计分。 |
3.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