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流域上游(广元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泡石沟)
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03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65647660元(其中,设计费1230360 元,施工费64417300 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号”的规定设定。) |
修改内容: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51156117.98 元(其中,设计费840000 元,施工费 50346117.98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2021〕19号”的规定设定。) |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