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昭化区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4-11-1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昭化区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电梯设备及安装)补遗书(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元市昭化区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电梯设备及安装)”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结算支付方式的修正1、所有付款有乙方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修改为:1、预付款支付时间和比例: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提货款:提货前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设备款40%作为提货款;电梯经广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当批次设备款的97%作为验收完成款。安装款:甲方于当批次电梯设备到场、安装人员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款的50%作为进度款;电梯经广元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当批次设备款的97%作为验收完成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最终以补遗后招标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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