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评标办法中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设计业绩: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得 3 分,具有 2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得 5 分,具有 3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得 7 分;类似业绩指:总投资 20000 万元以上的储备林类工程设计业绩 。修改为: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得 3 分,具有 2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得 5 分,具有 3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业绩得 7 分;类似业绩指:总投资 20000 万元以上的储备林类工程设计业绩 。
2、评标办法中2.2.4(5)其他因素-其他配置-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1 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 1.5 分;(本项满分 3 分) 修改为: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1 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3、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旺苍县旺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