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标段
答疑澄清文件(1)
致各投标人:
剑阁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设计标段项目,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项目主要人员”中内容“2.建筑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2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澄清如下: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内容中的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中包含高级技术职称。
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实质性改变,不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故开标和投标截至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