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昭化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管理(EPC+O)补遗文件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修改和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修改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运营单位无需提供)。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 07日17时00分修改为: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 07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12分)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得2分。本项满分 2分。修改为:1、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得2分。本项满分 2分。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昭化区华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