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监理 2 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剑阁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2 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15 |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得15分。 |
更正为: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15 |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得15分。此项满分15分。 |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