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城供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剑阁县城供水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4-05-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城供水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为: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最高得5分。

    现更正为: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为:(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的得3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 1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 5分。(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分;本项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 5分。(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以最新上传的控制价文件为准。

    4、其余不变,按最新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施工补遗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