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蹇家大院(红军大院)修缮保护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4-05-0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蹇家大院(红军大院)修缮保护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书”是“蹇家大院(红军大院)修缮保护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 项目管理机构中:企业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 4 分。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 分

二、本项目清单总说明中“ 5.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的描述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苍溪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457

 

附件下载:
补遗书0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