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龙王潭水库工程除险加固项目施工一标段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变更为: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最高限价16365074.36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15585785.1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779289.26元。(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变更为:投标最高限价14844455.70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11184866.39元,安全生产措施费 /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560000.00元、暂列金额1099589.31元。(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发生变更,以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 05 月 13日10 时 30 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剑阁县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