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剑阁县新建小型灌区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4-04-2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新建小型灌区项目

补遗01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评标办法中

资质等级

10)分

1.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资质,具有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得 5 分。具有工程设 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10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更正为:

资质等级

10)分

1.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资质,具有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得 5 分。具有工程设 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10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