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新建项目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5.6条:“增值税,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中一般计税法计取,即:销项增值税率 9%、综合附加税税率按工程在市区内时0.313%”。经造价单位核实,本工程地点类别属“县城、镇内”,综合附加税税率按0.261%。
招标人:广元市朝天区妇幼保健院(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