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源溪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源溪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按此调整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1.4.3(17) |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年份要求 |
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01月31日)内 |
修改为:
1.4.3(17) |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年份要求 |
最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 |
(三)其余内容均不变。
招 标 人: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 14日